刚's profile老陈的天空-lynx286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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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006 记三里屯酒吧这次出差终于在"万"忙之中抽出了一点时间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爽了一下。我们选了一家还比较有名的叫"男孩女孩"的酒吧,从前藏天朔就是在这里把一个叫斯琴格日勒的女孩带出去的。 一进酒吧视线就被那吧台后面的酒给吸引了过去,准确的说是一种震撼!高大的酒柜中整面墙的酒在昏暗的背景中被一屡屡细而强的光穿透,莹莹发光,象满天繁星,令人眼花缭乱。大堂中间座满了人,有三五个一起开怀畅饮的,有一对对情侣窃窃私语的,有摇色子的,有听乐队演唱的,有卖花的,有卖烟的,形形色色。每个小桌子上都放有一盏小红蜡烛,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灯火摇曳的港湾。我以前是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把那种点两根蜡烛,放点轻音乐,烛下两人共进晚餐的情景称之为情调,浪漫。现在明白了,是因为他们从未领略过什么是情调,什么是浪漫。大堂正前方是舞台,舞台上乐队在表演,主音吉他手,旋律吉他手,贝斯手,鼓手,键盘手,歌手,他们真的很认真很认真的表演。再强调一遍是很认真的!如果一类人群具备高素质,拿着高薪,做着看似高科技的事,而这事并不是他们的爱好,追求,理想,他们只是为金钱,为名誉而如同行尸走肉般盲目的工作着。那么这类人群是可悲的。我从人格的角度,从直至骨子里的深度鄙视象我一样的这类人群;如果一类人群没有高学历,没有高收入,干着看似不务正业的事,而这正是他们的爱好,追求,理想,他们是愿意为此终生奋斗,是愿意死在台上的人!那么这类人群是可敬的!我敬佩他们,五体投地!顺便也希望每一个跟我一样不愿意趴在键盘上死去的人下次去酒吧能在别人唱完后多鼓鼓掌。 选定一个座位坐下,点了果汁,爆米花和啤酒。我们变开始聊小时候的事,学校的事,然后是现在的事。我们漫无边际的吹牛,妙语连珠的调侃。我们开怀大笑,我们用烛火点烟,我们喝酒时把瓶子碰得乒乒乓乓响.此时再狠狠得抽一口烟,然后轻微地张开嘴巴,烟便从嘴巴冒出从鼻子吸入,进入肺里,接着便充满肺里得每一个角落,最后一口长气将其全部吐出。也不知道是在吐烟还是在长叹。也许男人抽烟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男人不能随随便便叹气,只有在吐烟得时候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胸中得压力,烦恼一吐为快!此时所有的事情都想通了,想开了,看穿了。仿佛世间所有恩怨也只不过在于一小小的吞吐之间耳! 我喜欢这里闪烁的霓虹; 我喜欢这里摇曳的烛火; 我喜欢这里震撼的音响; 我喜欢听电吉他绚烂的华彩; 我喜欢跟着架子鼓的鼓点纵情的摇头; 我喜欢听摇滚歌手撕心裂肺的吼声; 我喜欢跟着歌手放声的歌唱; 我喜欢跟朋友在这拿瓶子放肆的喝酒; 我喜欢在这一夜抽一包烟; 我喜欢那看着美女时躁动的心情; 我喜欢偶尔的放纵; 我喜欢这种无拘无束,无忧死无虑的自有感,自在感; 我喜欢三里屯的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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